音乐之城 一展歌喉丨2023宁波国际声乐比赛报名火热进行中
2023-08-19
宁波国际声乐比赛
音乐之城,一展歌喉。为全力打造“音乐之城”,建设“东方文明之都”,构筑促进国际多边文化发展的交流平台,继续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音乐艺术独特品牌,充分展示中华民族开放友爱的良好形象做出积极贡献。中央音乐学院、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承办的“2023宁波国际声乐比赛”当前正在火热报名中,此项比赛是面向全世界的选手,旨在培育优秀音乐人才,促进国际文化艺术交流。
2023宁波国际声乐比赛将于2023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在宁波举行,海伦钢琴作为本次宁波国际声乐比赛的指定用琴,以卓越的品质,柔美的音色,给这项比赛盛会增光添彩,共同见证无数优秀青少年的追梦赤子心!
报名要求
1、凡年龄在18-35岁之间(1988年12月1日以后至2005年12月2日以前出生)的选手,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比赛,参赛者国籍、种族、性别不限。
2、报名者必须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报名表。
②上传近期半身照片一张(4x5cm)、适应印刷使用的演出照片一张(8×10cm)。
③上传护照或本人身份证。
④上传个人简历。
⑤上传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证书或在学证明。
⑥上传一位本专业授课教师或职业团体专业负责人推荐函。
⑦上传近期演唱的两首歌剧选曲的视频,曲目自选 。
(视频要求MP4格式,不得剪辑,在录制与播放的音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全身出镜,正面露脸,面部无遮挡,否则视为无效资料,每个视频不超过7分钟且不大于200MB)
3、通过比赛官方网站www.nbso.org.cn或者宁波交响乐团微信公众号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报名联系方式:2023宁波国际声乐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1号宁波交响乐团
邮编:315020
电话:0574-87870306、87870317
传真:0574-87871531
电子邮箱:civc.nb@163.com
网站:www.nbso.org.cn
4、参赛选手资格确认
组委会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将结果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方式通知报名者,同时向报名者发出正式参赛邀请函。
比赛曲目
1、初赛(海伦钢琴伴奏)
①咏叹调一首
巴洛克时期的作曲家的作品;以及选自17、18世纪如巴赫、亨德尔、格鲁克、海顿、莫扎特等作曲家的(受难曲、神剧、弥撒、康塔塔、歌剧)中的咏叹调及音乐会咏叹调。
②艺术歌曲一首
选自作曲家贝多芬、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纳、沃尔夫、理查·施特劳斯、福列、拉威尔、圣桑、古诺、德彪西、马斯涅、柏辽兹、德沃夏克、格里格、西贝柳斯、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穆索尔斯基、柴可夫斯基、拉赫玛尼诺夫等。
③自选歌剧咏叹调一首
2、复赛(海伦钢琴伴奏)
①艺术歌曲两首(选曲要求同初赛)
②歌剧咏叹调两首
选自作曲家贝利尼、唐尼采蒂、罗西尼、威尔第、乔尔达诺、鲍伊托、彭齐埃利、普契尼、莱昂卡瓦罗、马斯卡尼、契莱阿、贝多芬、韦伯、瓦格纳、理查·斯特劳斯、比才、古诺、马斯涅、拉莫、奥芬巴赫、德沃夏克、格林卡、鲍罗丁、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穆索尔斯基、柴可夫斯基、拉赫马尼诺夫等。
③中国艺术歌曲一首,用中文演唱(歌曲可以移调,比赛组委会提供中国作品乐谱),选自下列作品:
3、决赛(乐队伴奏)
任选歌剧咏叹调两首
奖项及奖金
男女声部各设4个名次奖和1个中国艺术歌曲优秀演唱奖(授予非华裔的外国选手),并颁发给选手获奖证书及奖杯、奖金;本次比赛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组委会将替获奖选手缴纳税款之后,将税后奖金发放给所有获奖选手。
旅费、住宿、市内交通及餐饮等费用
1、凡属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的选手(中国大陆选手除外),组委会将给予相应补贴。
2、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具体规则如下:
①选手本人在组委会指定的饭店可免费食宿。如在其他饭店住宿则费用自理,组委会不予补贴。
②组委会提供晋级选手的免费食宿,对于未晋级选手,可食宿至落选当天的次日中午12:00以前,若有意继续观看比赛者需自行支付食宿费用。
③参赛选手陪同者可委托组委会代为安排,代为安排的住宿地点限于组委会指定饭店,其包括旅费、住宿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赛事日程
(2023年12月2日-12月11日)
参赛须知
1、每位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应于2023年12月2日准时抵达中国宁波,到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到。若选手未按时报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报名时需出示组委会参赛邀请函以及本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如参赛选手本人在比赛期间退出比赛,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组委会同意。
2、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因故缺席的选手将视为弃权。
3、所有参赛曲目都用原文、背谱演唱,歌剧咏叹调需用原调(古典咏叹调除外)。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4、参赛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缴纳报名费之时向组委会申报,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曲目。欢迎选手自备决赛演唱曲目的乐队总谱。
5、组委会为选手提供钢琴伴奏,进入决赛用乐队伴奏。选手可自带钢琴伴奏,所需费用自理。
6、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未经组委会许可,不能与评委交流或接受辅导帮助。若发现此类现象,该选手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在获奖证书及奖金颁发后发现此类现象,该选手的获奖证书将被宣布无效,奖金将被收回;同时组委会将在比赛现场及官方网站发布上述决定的通告。
7、每轮比赛后组委会只公布晋级选手的名单。
8、比赛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结果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颁奖晚会将邀请国际知名演出经纪人或剧团总监参加,在颁奖晚会现场将进行部分获奖选手与经纪人或剧团的签约仪式。
附则
1、安全保险:组委会郑重建议参赛选手自行购买相应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组委会对比赛期间发生的下列意外均不承担责任:
①参赛选手任何的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②参赛选手造成他人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③选手陪同人员自身或造成他人,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2、 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在合法基础上最终解决将以组委会意见为准。
3、任何与本次比赛有关的法律事宜须适用中国法律,并由事件、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4、若有任何争议,中文版章程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
5、凡申请报名者,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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